关注人数:62 发布时间:2021-12-20 19:41:10
消费者通过苏宁易购购买了两部手机,后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鉴定确认,两部手机的进网许可竟然是伪造的。
随后,消费者将苏宁易购告到法庭。日前,此案终审出炉:苏宁易购被判向消费者支付三倍赔偿。
据悉,此案的交易纠纷发生在去年9月9日。当天,消费者弓先生在苏宁易购公司运营的苏宁易购网站中因为有你礼品专营店下单购买“欧加s23”手机两部,支付价款3735.81元。
弓先生收到的两部手机背面均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分别为:02-b767-1827322019s23酷炫版oc4xy8yptp810xy和02-b767-1827322019s23酷炫版1a917aa41cy57yy。
数日后的9月16日,经弓先生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出具认鉴字(2019)67号鉴定意见称:经原标核查确认,两枚进网许可证为伪造标志,进网许可标志为质量标志。
之后,弓先生便向苏宁易购公司客服人员反映上述情况,双方协商未果。
被诉至法庭的苏宁易购拒绝赔偿的理由包括:消费者买的商品不是自营的,第三方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应由商家负责;保障的服务于苏宁易购公司自营商品;弓先生是职业打假人,其购买商品的行为并非是以正常生活消费为目的,不受相关保障规则的保护。
弓先生并不认可苏宁易购的说法,特别是认定其为职业打假人的说法。弓先生表示自己其实就是普通消费者,买商品的目的就是正常消费。
而法院查明,苏宁易购网站“服务>;省心购>;保障”页面载明:一、定义,“保障”是指苏宁易购商品来自正规渠道,均为行货。二、服务保障,苏宁易购未履行保障服务的,除向消费者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还将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三倍作为赔偿。
此外,弓先生提交了其与苏宁易购公司客服人员的对话记录,证明苏宁易购公司客服人员告知弓雪先生品保障的服务包含第三方商家销售的商品。苏宁易购公司确认了该对话记录系其客服人员的答复。但该公司认为,客服人员答复错误的。不能作为证据。
尽管苏宁易购一直在试图甩脱责任,但法院却未采纳。
法院认为,弓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案涉手机贴有伪造进网许可标志(质量标志),故可以认定销售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虽然苏宁易购公司提供了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也无证据证明苏宁易购公司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苏宁易购公司在其网站上公示了“保障”服务,即苏宁易购公司未履行保障服务的,除向消费者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还将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三倍作为赔偿。
因此法院认为,弓先生主张苏宁易购公司履行其服务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此外,弓先生向苏宁易购公司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深圳婴为有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偿。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还认为,苏宁易购公司公示的服务中对于“保障”范围概括表述为“苏宁易购商品”,并未区分自营商品与第三方销售商品,故苏宁易购公司关于“保障”服务于其自营商品的答辩意见,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比较终,法院判决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弓先生货款3735.81元并支付赔偿款11207.43元,同时也驳回弓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不服判决的苏宁易购提出上诉,6月2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苏宁易购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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