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人数:246 发布时间:2022-04-30 18:26:01
1.重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主城区居民由目前的0.70元/m3调整为1.00元/m3,非居民由目前的1.00元/m3调整为1.30元/m3;其他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50元/m3调整为1.00元/m3(分两步调整,2010年为0.80元/m3,2011年为1.00元/m3),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0.90元/m3调整为1.30元/m3(分两步调整,2010年为1.00元/m3)
2.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上涨0.60元/m3,先调整0.40元,即从2.10元/m3调整到2.50元/m3;其余0.20元将由政*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执行。
3.主城区自来水使用的工业、建筑、商业用水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类,价格分别从2.35元/m3、2.70元/m3、3.10元/m3调整为3.35元/m3。
上一篇:地球分为几大洲几大洋
下一篇:怎么从光盘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