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4 发布时间:2021-08-01 17:01:16
导语本文整理了写借条安慰闺蜜经验知识,帮助您全面了解,小白也能成为高手,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让小编分析写借条安慰闺蜜,结果女孩被追了24万。这个欠条有法律利益吗?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常州女孩周晓比较好的朋友肖旭心情不好,请求安慰,说给她写张借条就好了。于是,周晓接连写下了24万元的欠条,却没想到被肖旭追上了。肖旭威胁周晓,如果她不给钱,她会去法院,周晓担心会坐牢。先后给了肖旭8万存款后,她去借高利贷。直到贷款公司人员上门讨债,周晓的父母才知道借条的事。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种欠条有法律效益吗?
首先要区分借条和借条的概念,借条和借条是不同的法律文书,代表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文件,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名,证明债务人已经以借据上注明的金额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借据是一方在欠对方钱或东西时写给对方的凭证性文件。
这两个文件形成的原因也不同。欠条形成的原因是具体的借款事实;债务可以基于各种事实产生,例如销售、劳动和其他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周晓给肖旭开了借条,不是借条,需要澄清。
第二,常州女孩周晓比较好的朋友肖旭心情不好,请求安慰,说给她写张借条就好。于是,周晓接连写下了24万元的欠条,却没想到被肖旭追上了。然后,周晓写的借条
有效吗?结论是没有生效。
第三,借条实际上是民间借贷合同、实用合同、物质合同。因此,除了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外,借款人必须先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提供贷款的合同没有生效。
第三,肖旭威胁周晓,如果她不给钱,就会被起诉。这是涉嫌敲诈勒索。周晓担心坐牢,在接连给肖旭8万存款后,他去借高利贷。直到贷款公司人员上门讨债,才可以认定敲诈成功。敲诈勒索是指使用暴力或非暴力手段胁迫他人交付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有借条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借贷关系的建立。一般需要履行实际借贷义务,即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如果周晓的闺蜜在提供借条的同时,能证明她借出人民币24万元(如转账记录等证据),那么贷款关系成立,因为贷款合同是一个实际的合同。如果贷款人不能证明自己履行了贷款义务,贷款关系是否成立难以确定。此外,如果周晓否认他实际上借了24万元,比较好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关系不存在,例如,证明贷款关系没有发生,因为它是为了安慰他比较好的朋友,那么贷款没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贷款人仅依靠借据,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贷款关系确实存在,很难胜诉。根据比较高法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观点,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先要查明贷款人是否履行了借贷义务,这是审理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贷款人应当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贷款义务。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贷款金额较大,则应结合交割凭证、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关系等交割细节,综合判断贷款关系是否成立。就此案而言,据媒体报道,周晓称,他当时写借条是为了安慰肖旭的坏心情,实际上并没有钱发生。但是肖旭威胁她说,如果她不给钱,她会去法院起诉她,让她去法院。周晓担心他真的被指控上法庭然后进监狱,所以他从一月份开始陆续给肖旭钱。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周晓声称自己并没有真的借钱,所谓还钱只是担心坐牢。根据上述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贷款人,即周晓比较好的朋友,应证明其履行了贷款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女友请求安慰,让女孩周晓写下一张24万的借条,然后威胁周晓如果不还钱就去法院起诉她,让她坐牢。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诈骗和欺骗队友,应该受到谴责。由于贷款实际上没有发生,借条还没有生效,所以女孩周晓不需要还钱。退还的8万元是不义之财,女友肖旭应予以退还。
众所周知,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一个实际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转账凭证或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支付24万贷款的事实,这张借条就不会生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女孩周晓和她比较好的朋友肖旭签署了一份借据,周晓主观上试图安慰她的比较好的朋友。事实上,她并不打算借钱,她比较好的朋友肖旭也没有给周晓贷款24万元。
根据合同法【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因此,我们认为这张借条尚未生效,女孩周晓不需要还钱。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我们发现女孩周晓和她比较好的朋友肖旭没有钱。肖旭有能力贷24万吗?肖旭有证据证明他借了24万元吗?如果女孩周晓说的是真的,我们认为她比较好的朋友肖旭是典型的诈骗犯,应该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女孩周晓因诈骗向闺蜜肖旭支付的8万元是不义之财,肖旭应返还给周晓并赔偿周晓相应损失。
女孩肖旭的遭遇并非偶然,而是缺乏相应的法律常识。建议以后多看看类似的典型案例,提高辨别能力。借钱做担保人这种事情一定要警惕,不然很容易被坏人利用,上当受骗。
这个消息到底是真的吗?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消息有多真实?
如果这是真的,我强调“如果”消息是真的。那么这24万可能还不了。民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即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保持双方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的合同无效。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肖旭拿着一张借条要求他比较好的朋友周晓偿还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债务的行为属于t
但是这件事到底有多真实呢?恕我直言,我真的很难相信一个成年女孩会为了所谓的“安慰心情不好的闺蜜”而减记24万元债务。我比较好的朋友心情不好。给她写24万借条就行了。这是什么原因?说真的,很难不让人起疑。
因此,我建议警方调查事情的。如果周晓说的是真的,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民事范畴,已经是涉嫌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这不是周晓和许灿私下解决的事件。如果调查结果出来了,周晓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有了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也就是公诉案件。如果周晓说谎,这24万恐怕还是要还的。
不管怎样,这要由警方来调查。
要看你当初留下的证据,不然吃亏的一定是你。肖旭在文章中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一步步诱导周晓写借条,所以法院总是需要弄清楚周晓是否真的借了肖旭的钱。如果找不到,法院还是会判给徐的钱。当周晓写借条时,他应该留下借条无效的证据。写借条时,他诱使肖旭告诉周晓写借条,因为他心情不好。还不如偷偷记录记录,甚至一起说出日期!这样才能使法院的判决无效!对了,这不是闺蜜,这是隐藏着邪恶心的敌人!你没讨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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