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人数:98 发布时间:2021-11-04 09:35:06
1.重要提示:
商家请区分不同店铺、不同结算期开立发票(即按结算单开立发票)。
变更税号或者名称,请及时在后台更新资质提交变更,以免影响发票正常录入核销。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立
2.1 购货单位:请认真填写票面上的购货单位相关项目,具体请参照商家供应商管理后台系统当期结算单中各机构开票信息。
2.2 密文区:需清晰整洁,打印时不得超出密文区。
2.3 明细:
a a)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不得开具大类,要求开立商品明细,若明细过多,需开立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销货明细可从商家供应商后台系统导出。
b b) 增值税发票中开立商品的税率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并与合同一致,不同税率商品要分别开票。
2.4 销货单位:销货单位名称必须是与我司签订真实有效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的签约主体。并且收款单位与发票开立人必须一致
2.5 备注栏请打印以下信息:
账期结算商家税票备注:
pop
店铺名称:xxxx
结算单号:xxxx
结算期间:xxxx/xx/xx-xxxx/xx/xx
t+1结算商家税票备注:
pop
店铺名称:xxxx
申请单号:xxxx
结算期间:xxxx/xx/xx-xxxx/xx/xx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盖章时不可盖住金额与备注栏。
2.7 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必须齐全,不能手写,不能为英文名。且开票人、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3. 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的开立
3.1 销货清单的开立,请参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
3.2 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可多张发票使用同一份清单,否则京东商城将发票退回,商家未更正前不予结算。
3.3 开具销货清单后,请将清单折叠,并置于发票后,一一对应。详见下文税票销货清单折叠方法示范。
4. 发票回寄
4.1仅需要抵扣联和发票联,不需要记账联。
发票寄到以后三天之内会核销,如三天后还未核销,请再查询。
注:寄给我司的发票在未与我司沟通是否认证的情况下,请勿私自作废。我司已认证的发票概不退回。如需退回请联系商家电话客服(4006229068)
4.2 发票邮寄地址:
收件人:财务部-共享结算组
收件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京东科技园二期
收件人联系电话:400-606-1968
税票销货清单应该如何折叠?
一、普通清单折叠方法
二、a4纸清单(附件)折叠方法:
上一篇:京东运营中提升转化的“六大要素”
下一篇:京东预售商品规则
52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81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