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47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4:02
导语本文整理了三流合一具体是指经验知识,帮助您全面了解,小白也能成为高手,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增值税“三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应税劳务流”、“资金流”、“发票流”,都必须是同一个付款人。
经常与税收打交道的人都知道,税收是中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国策。那么,税收上的三合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对外开票的原则是从开票增值税当事人的角度看“三流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和应税劳务流”、“资金流”和“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个付款人。
即收款方、开票方、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法人实体,付款方、货物购买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法人实体。如果三个流程不一致,则不能扣税。增值税四流一体化,就是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流统一对应。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财务、税务会计管理需要满足“四流合一”,即合同流、商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否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不能抵扣进项税,还可能受到处罚。但由于资质共享,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商品(服务)流不一致,增值税抵扣环节不形成闭环,无法抵扣投入。
纳税人向受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和应税劳务。纳税人向付款人的纳税人收取已销售的货物、应税服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要求销售款项的凭据。
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与所售货物、应税服务或提供的应税服务一致,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具。
12203位用户关注
8300位用户关注
7984位用户关注
7597位用户关注
7173位用户关注
632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