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人数:49 发布时间:2021-12-29 21:58:01
1、单位缴费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自2006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将个人养老金账户规模从11%调整为8%。以前的政策是所有个人缴费和3%的单位缴费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19%的单位缴费转入社会统筹,而新政策也将3%的单位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解决养老金账户空账的问题。
2.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为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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