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人数:323 发布时间:2022-05-04 12:50:03
1.法:商鞅变法为法。法律是当时比较重要的法律形式。
2.秩序(制度,尴尬):秦始皇曾宣布:“人生即制度,秩序尴尬。”当时的法令、制度、秩序、圣旨在法律意义上是没有区别的。法律和命令经常并行使用。
3.文体: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文体”比较早出现在秦朝,如上面的封诊式,也要求司法官员“治狱”。
4.法律问答:法律答问中,通过问答的方式,对秦法的部分条款、术语、法律含义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立法意图的有效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
5.出庭代理:是司法审判中常见的做法。法律答问多次提到“出庭代理”,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个可以在法律之外引用的套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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