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货郎 发布时间:2021-05-17 11:09:09
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介绍,从某微商家买了一个包,收到后不满意,想退货。微商家拒绝退货,称自己不是网商,是个体网商,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上销售的产品可以无理由退货7天”的范畴。这个说法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由于微商也通过互联网、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除外商品”外,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规定。
如果微商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
1.在工商局注册的商家,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的12315小程序投诉举报;
2.在微信上搜索“微商报”,在线举报;
3.打开微信界面,登录微信账号,聊天信息,微信投诉;
4.通过“微信品牌维护平台”维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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