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货郎 发布时间:2021-06-19 16:30:27
李伟华
经济与管理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国特许经营第一网络创始人
以加盟为跳板偷艺再单干。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稍微关注一下,人们就会发现,同行业很多不同品牌的企业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源头,某个品牌的很多竞争对手本来就是该品牌的加盟商。
其实这也是特许人的困境。
为什么?一方面,作为一个加盟商,为了让加盟商盈利,为了让加盟商成功,他必须把自己多年辛苦换来的经验、诀窍等资源传递给加盟商;另一方面,一个加盟商一旦在某个系统中运营了一段时间,就可以迅速积累从事该系统所必需的各种软、硬资源,而这些资源为他单干、取得事业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加盟商往往犹豫不教,不教加盟商一个真实全面的做生意和运营方式:用心教,担心学徒工,饿死;不教就担心加盟商失败。
但特许人通常是反复权衡的结果而选择教书,而目前对特许人造假的叫嚣和殴打,使得特许人不敢教书,客观上为学徒工和挨饿的老师创造了肥沃的土壤。
比如2005年至2006年,百元裤商标侵权案的侵权人曾经是被侵权方的加盟商。
再举一个例子,2006年一份名为黑龙江首例盟主状告加盟者案件将公开庭审的报纸报道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加盟商欺骗的案例。
2005年9月,吉林省特许人a公司与哈尔滨市公民余某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规定a公司将帮助某店提供原材料和技术支持。
为了推广云南过桥米线,a公司免除了俞的加盟费用,但要求他只能使用a公司提供的原材料.
于的店很快就开张了。
根据协议,于从a公司进了第一批原材料.
但从那以后,于再也没有从a公司进口过原材料。
a公司专门派人去某店,发现生意兴隆。像往常一样,第一批原材料应该早就用完了。
后来,他们从其他渠道得知,俞已经从其他制造商那里进口了更便宜的原材料。
a公司在某公司多次发现谈原料的问题,要么关门要么不接电话。
后来a公司得到消息,于正在打加盟公司的广告。
a公司马上买了一份报纸,看到上面写着“招聘入省”。招商电话是于。
a公司作为准加盟商打电话咨询,对方告诉他技术转让费5500元,如果用于店名,年费3000元。
此外,余灿还向加盟商提供原材料和各种调味料。
作为特许经营企业,要彻底杜绝这种现象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特许人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尽量减少这种单干现象,减少单干后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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