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货郎 发布时间:2021-07-05 15:30:10
经常有这样一个声音,从市场的比较前线传来:货真价实!某某市场的货又来了!这种声音企业太熟悉了!
经销商(办事处)之间的商品窜货是企业比较麻烦的环节,也是市场上不可避免的反复发生的事件。
严格处理,依法办事,怕伤了人的感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不可行。
这是企业经常面临的问题。
怎么办?
首先,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逃货管理法律观念,更好地维护企业正常的营销秩序,保证公司整体规划的正常运行,促进企业营销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坚持区域保护原则。
坚持“谁开发谁受益”的总体思路,有效防止经销商(办事处)之间的区域冲突,保护经销商(办事处)的区域市场利益,在保证企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激发办事处开发、维护和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做好防货逃逸工作。
根据企业的产品结构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对发往相关市场和地区的产品进行明细登记,实行编码管理,必要时明确标明销售区域,防止和消除商品窜货。
第四,明确窜货的类别和认定标准。
不限价格,企业发往某个办事处(市场)的一定数量的产品出现在其他办事处(市场)进行销售,是一种窜货行为。
第五,明确经销商(办事处)的义务和责任
1.不参与货物走私活动,不谎报货物;
2.不实施报复等错误行为;
3.自觉抵制和举报走私行为;
4.积极主动地收集和提供与窜货行为相关的原始凭证和资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
第六,认真对待逃货事件,给经销商无后顾之忧。
及时查处货物出逃行为。
制定可行的窜货管理办法来约束销售行为。
第七,完善货物窜货处罚程序,确保货物窜货的正常、及时、有效处理。
1.出逃的货物全部由出逃方购买,经营单位(个人)出具证明,核实确认批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和购买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企业信贷(监管)部门;
2.企业信贷(监管)部门派人调查核实,并提出书面处罚意见。
处罚文件由营销副总经理签署,由企业信贷(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
并将窜货事件通知公司下属办事处。
第八,诚实守信,杜绝虚报、货窜。
对虚报、窜货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凡被企业信贷(监管)部门查处为虚报、窜货行为的,应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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